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指南
根据财税[2013]37 号文的要求,我校于 2014 年 1 月由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所使用的发票由原来的“北京市国家
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更换为“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北京增值
税专用发票”(票样如下) ,由于两种票据在使用和管理上有很大的
不同,为方便各位老师,现就相关问题做一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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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 第一次开具时需
提供发票抬头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留备案。
北京市海淀区的证明材料是“税务事项通知书”(〈如下图) 。
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的
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提供的信息, 还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地
址、电话、开户行和账户等信息。
二、 ”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 一般纳税人如果对
专用票据没有要求也可以为其开具普通发票〈估计这种情况较少) ,
开具普通发票只需提供准确的单位名称即可。
用发票,原则上,普通发票一经开出,不再更换为专用发票。
三、 ”发票开具内容
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我校发票可以开具“技术开发费”、“技术
转让费”、“技术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