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
为了给员工创造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和谐和秩序,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和规定。
一、在员工宿舍住宿者均为在职员工,员工宿舍的管理由店总(长)负责,宿舍内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监督由宿舍管理员和寝室长共同负责。
二、员工在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若员工离职,住宿权自行终止,该员工应在三日内迁离宿舍。退宿时须经宿舍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才能离开。
三、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例规定:
A、作息要求:
1、凡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者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若员工离职后,须在三日内搬离宿舍,否则将收取10元/日的住宿费;
2、宿员工须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移动或侵占他人利益。若不在宿舍居住达7日以上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将其床位收回,该员工的行李暂时由寝室长保管;
3、住宿员工最迟应于24:00前返回宿舍(加班者除外),对到时归宿者宿管和寝室长有权不让进入宿舍;
4、住宿员工须在晚24:30熄灯就寝,休息时间(24:00后)不得在寝室、楼道内大声喧闹或制造噪声。熄灯后上厕所者、洗浴者或迟回者不得妨碍他人休息。休息时间若发现有员工后在宿舍内制造噪声、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时,将对当事人给予20元/次的处罚;若宿管、寝室长未及时劝阻,则负连带责任,处以5元/次处罚。
B、环境卫生要求:
宿舍卫生环境要靠大家共同维护,住宿员工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净,卫生纸应扔入纸娄内,不得在蹲便、便池、下水管内乱扔杂物或剩饭;
2、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倒杂物,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违者将对该寝室住宿人员处以5元/人/次的罚款;
3、各寝室的生活垃圾不得乱扔,不得将垃圾抛出窗外,垃圾应装袋后自行扔到该小区的垃圾场内;
4、每周店总(长)、厨师长、主管等将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责任人、寝室长同罚,处以5元/次的罚款。
C、水、电管理:
1、住宿员工要做到随手关灯,关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发生。具体用电时间:夏季早6:00关灯,晚19:30开灯,晚24:30关灯;冬季早7:30关灯,晚17:30开灯,晚24:30关灯。发现浪费时将对责任人处以10元/次的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该寝室人员处以5元/人的处罚;
2、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人负责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违者予以50元/次的罚款;
3、由于员工个人私接电源、插座引起火灾时,未造成后果的给予当事人50元/次的处罚,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罚。
D、物品摆放: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墙上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5元/次的处罚;
2、个人物品必须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室内应保持通风,防止疾病漫延;
3、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住宿员工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店长;属人为破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4、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的防火、防盗意识,个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各自负责;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和店总(长)。
E、财产维护:
1、员工须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