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
为了给员工创造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和谐和秩序,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和规定。
一、在员工宿舍住宿者均为在职员工,员工宿舍的管理由店总(长)负责,宿舍内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监督由宿舍管理员和寝室长共同负责。
二、员工在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若员工离职,住宿权自行终止,该员工应在三日内迁离宿舍。退宿时须经宿舍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才能离开。
三、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例规定:
A、作息要求:
1、凡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者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若员工离职后,须在三日内搬离宿舍,否则将收取10元/日的住宿费;
2、宿员工须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移动或侵占他人利益。若不在宿舍居住达7日以上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将其床位收回,该员工的行李暂时由寝室长保管;
3、住宿员工最迟应于24:00前返回宿舍(加班者除外),对到时归宿者宿管和寝室长有权不让进入宿舍;
4、住宿员工须在晚24:30熄灯就寝,休息时间(24:00后)不得在寝室、楼道内大声喧闹或制造噪声。熄灯后上厕所者、洗浴者或迟回者不得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