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建立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对于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创造安全、整洁、宁静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目的是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之成为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充实科学知识的场所。
第二条 校区办宿舍管理中心是学生宿舍主管部门,简称“宿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实施教育、管理、安全、服务一体化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得直接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
第三条 学生舍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由学校统一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学校联系和监督物业公司工作由宿管中心承担,物业管理公司在宿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 床位管理
第四条 入住宿舍学生应按指定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自行调换、占用床位。个人床位不得出租、出借,发现违规,宿管中心将予以纠正,不听劝告者,按违章住宿处理或作退宿处理。
第五条 因各种原因不入住学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