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建立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对于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创造安全、整洁、宁静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目的是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之成为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充实科学知识的场所。
第二条 校区办宿舍管理中心是学生宿舍主管部门,简称“宿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实施教育、管理、安全、服务一体化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得直接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
第三条 学生舍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由学校统一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学校联系和监督物业公司工作由宿管中心承担,物业管理公司在宿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 床位管理
第四条 入住宿舍学生应按指定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自行调换、占用床位。个人床位不得出租、出借,发现违规,宿管中心将予以纠正,不听劝告者,按违章住宿处理或作退宿处理。
第五条 因各种原因不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宿手续,并在宿管中心备案。对未办理舍区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舍区外住宿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六条 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报宿管中心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请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退学、休学、勒令退学的学生持学校相关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况,请在2周内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宿管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经院系核实后,对房间进行清理。学生所留物品将视为废弃物,学校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七条 假期留校须知
学校不主张、不提倡学生假期留校。依照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日常行为管理
第八条 作息制度:
(一)住宿学生请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作息。
时间:
早开门:6:30
晚关门:23:00
断电时间(周日至周四:23:15周五、周六不断电);
断网时间(周日至周四:23:00周五、周六不断网);
学生宿舍大门每晚23:30关门,住宿生请按时回宿舍休息。晚归者应出示有效证件,由值班员登记后进入。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宿舍关门后请勿外出。
第九条 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请按规定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