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宿舍管理是学校的重要育人环节,要始终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
第二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2]6号)《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共同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生处是全校学生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二级学院对宿舍进行管理。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应落实专人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巡逻巡查;学生处、督查处不定期督查。
第六条 学生宿舍按照标准配备生活老师(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