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企业员工有效、有序的管理,构建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员工管理制度》在企业内实行,由办公室负责:
1 新员工招聘
合格的应聘者应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能力)、执业资格等条件。
2 考勤管理
2.1 工作时间
企业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 8h。具体上下班时间按公布的时间执行。
2.2 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30min以内者每次扣发工资10元。30min以上1h以内者每次扣发工资20元。超过1h以上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工资后,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工资。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2.3 病假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前30min内告知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社区(村)以上卫生机构的就诊证明。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市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康复证明,经办公室核定后,由企业给予工作安排。
2.4 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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