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0目的:
明确各项制度,加强对集体宿舍管理,为广大员工提供后勤保障
服务。
2.0适用范围:
员工集体宿舍
3.0集体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3.1申请入住的员工,经批准后到工会办理入住手续,并交纳100元按金才能入住(非本市户口的员工要办理暂住证),入住时按指定的房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多占床位。
3.2住宿员工不得带外人在宿舍过夜,家属、亲友来访必须办理来访登 记手续,并于晚上11:00时前要离开宿舍。
3.3离馆人员退宿舍时,要搬清本人的物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退房手续,必须交清一切房租费、水电费及宿舍门锁匙才能退回按金。
3.4住宿人员离开宿舍时,要关好灯、风扇、门窗和各种电制才能离开宿舍, 如发现员工不在宿舍,但房间仍然亮灯、开风扇及使用电器的,本房间每人罚款100元。
3.5 住宿人员要爱护公物,对损坏宿舍的一切设备设施要按价赔偿, 现 金和贵重物品不得乱放在宿舍内,以防失窃。
3.6不得在宿舍内赌博、斗殴、打麻雀、凶酒、 嫖宿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一经发现上报部门经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局处理。
3.7不得在宿舍内喧哗吵闹,不得影响他人休息,晚上10:00时后宿舍 内一切音量要收小,出入宿舍要凭集体宿舍住宿证。
3.8搞好环境卫生,做到室内整洁,室外无杂物,要求每天一小扫, 每周一大扫,每间房要选出一位室长,室长要经常反映宿舍员工的要求及生活情况,协助工会做好宿舍的一切管理工作。
3.9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使用电饭锅时, 每间房在同一时间里只能使一个电饭锅(或相当于电饭锅的其它电器),违者罚款100元,如因私自增设电线及电器设备而引起火灾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3.10同济派出所、人力资源部、保安部将不定期派人员对宿舍突击检查,住宿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有意为难,要服从检查, 如违反者按户籍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4.0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4.1住宿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安全防火规定。因违反规定引起 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追究责任。
4.2做好宿舍电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不得用铜线、钢丝代替电器保 险丝,以防电器超负荷引起火灾。
4.3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使用电器时每间房电负荷不得超过三千瓦(注:热水器用电二千瓦,如同时使用其它电器不得超过一千瓦 )。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电器(如能看得见钨丝及火的电炉)。严禁私自安装、加长插座或灯制。离开宿舍时,要关好灯、风扇、及各种电器。
4.4不准在床上吸烟,不准随地丢烟头,不准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房
4.5宿舍区域内的应急灯、1211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不得 乱用,器材要每月组织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4.6宿舍通道严禁堆放一切杂物或单车。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4.7宿舍值班员要忠于职守,经常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5.0集体宿舍值班人员制度
5.1做好来访登记工作。熟悉在本集体宿舍住宿的员工,员工出入做 好验证,来访者必须晚上11:00前离开,不得让任何外人在宿舍过夜。
5.2经常到各楼层及单车停放点巡查,依照《宾馆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宾馆集体宿舍卫生制度》对住宿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巡查时,必须按规定在巡查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