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材料(合作项目)
一、应提交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问学者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封专家推荐信(英文);
4.外语水平证明;
5.专业水平(资格)证明:包括计算机水平、相关专业认证等。
6.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及以上,英文);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个人陈述(英文);
10.个人简历(英文)。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