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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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加入时间:2011-12-2 学院工会 点击: 29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我院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财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及其它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院工会财务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院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工会经费的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院工会财务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上级工会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规定为工作准则。第四条 院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院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筹集工会经费,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一条 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需报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或请主管院领导审批)。第二条 工会设置财务管理人员,会计、出纳各一人,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各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相关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且能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第三条 坚持一本帐,一支笔、一个户头,杜绝以留代报现象。第三章 管理范围及管理办法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第一条 会预算、决算管理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的基础上,认真制订下一年财务收入及支出预算,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2、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3、工会预算由财务会计编制并交工会主席审阅,工会主席审核后再提交工会经审委员会共同审定,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需报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行政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第二条 收入管理工会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学院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及其它收入。1、会费收入:抓好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会费的收费标准为工会会员每月工资之和的0.5%。2、拨交收入: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催促学院行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按学院每月工资总额2%的比例拨付给工会,工会按规定及时足额的向上级工会上缴40%后,60%作为工会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工会财务应积极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和帮助,争取获得上级补助。4、学院行政收入:学院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大额福利、维修、帮困、会员大型活动等项目所需的经费,此类款项应列入工会收入管理,做到专款专用。5、除以上的各项收入外,其他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也应纳入工会收入进行核算。第三条 支出管理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工会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1、职工活动费,是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照所交纳会费的90%的比例返还给各分工会,用于分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支出职工活动费时,应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发放奖金、纪念品等予以登记造册及签收,较大活动支出需有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领导签署意见。2、维权支出,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其中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劳动保护费和其他维权支出。3、业务支出,是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活动等所发生的各项支出。4、行政支出,是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5、资本性支出,是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6、其他支出,是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支出,如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支出以及规定计提有关专用基金等。第四条 经费的报销应符合以下规定1、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即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2、强调计划性,超过千元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实施,决不允许先用后报。3、报销时要有经办人写名事由,购置固定资产须有入库单,困难及丧葬补助须有职工本人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无误后,由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重大活动应写有具体事由及使用范围,使用金额,由院工会主席审批,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销时作为发票的附件附后。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4、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第四章 会计工作制度及财务纪律第一条 会计制度1、熟悉本职业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帐,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字。3、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千张传票率不超过0.5%。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5、月末凭证附件完整,装订整齐。6、按照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7、严禁向私人借工会财务现金和支票。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第二条 财务纪律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5、不准私分工会财产,不准侵占国家财产。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7、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8、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第五章 档案管理第一条 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第二条 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主席批准,按规定查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工会主席批准。第三条 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部门报请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六章 财务监督第一条 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部门制定的内部制度,自觉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第二条 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院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第七章 附 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相关文件有与此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一、 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入管理的规定 1、基层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及上解会费的方式 会员每月应向所在工会组织交纳按岗效、工龄两部分或岗位、技能、工龄三部分工资之和的0.5%计缴会费。工会会费收缴方式采取由会员所在单位行政财务从工资中代扣。基层工会财务在上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时所扣会员的会费收入要同时发转账通知书,一并报公司工会财务。 2、其他收入(主要是指报废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基层工会报废的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要随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 3、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在当地银行建立开户账号,不得与单位行政混用一个银行开户账号。对工会在银行的存款利息、固定资产报废收入等,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如实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不得隐瞒不报。 4、凡公司工会委托公司行政财务发通知书拨入各单位工会的经费、图书款、各种奖励款、职工困难补助费等,要分开科目列帐。接到转账通知书之后,各单位工会干部和工会财务主管要积极主动地与本单位行政领导和财务部门联系,以便使公司工会拨入的各项费用及时到位。基层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收入要悉数入账,以确保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规定 1、固定资产的购置 (1)基层工会自行购置500元以上的各种固定资产,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严禁超计划购买。 (2)固定资产购买以后要及时到公司工会报销。报销时应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 (一份留存基层以便与实物核对,一份报公司工会建立台帐)。 2、固定资产的管理 (1)基层工会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固定资产交接手续,要有交接清单,实物和卡片要核对清楚),方可离职。 (2)对于已到报废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清理,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后填制工会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一式四份,及时到公司工会办理有关的注销手续。 3、工会经费支出科目分类 (1)会员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的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教育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如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3)文艺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的各项支出。如基层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等的奖励费用。 (4)体育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体育活动的各项支出。 (5)宣传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宣传活动方面的各项支出。如基层工会组织政治、时事、科技讲座等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以及订购图书、报刊等费用。 (6)其他业务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如基层工会的办公费、维修费等项支出。 各单位工会必须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科目分类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严禁超范围使用 4、福利费支出科目分类 (1)困难补助费:本科目只核算用于工会会员有困难而发生的补助费用。对困难补助费的支出,首先要根据本人提出的困难补助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讨论研究出补助意见,并提交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工会财务在发放职工困难补助款时,如发现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不得付款,付款时,领款人签收处要签字,否则,公司工会财务不予受理。 (2)其他福利费支出:本科目核算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费用支出。如基层工会购置的用于为职工服务的洗衣机、专用天线等。此项费用支出前,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 三、各项工会经费、困难补助费支付的标准、范围以及要求 1、各级工会在重大节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时,可购买一些小奖品发给参加活动的优胜者。其人均标准不超过15元,费用检据报销,并在购买奖品的发货票上附上获奖人名单。 2、各单位工会利用工会经费购买各种商品的发票,必须写清楚单位具体名称、购货日期。购买的各种物品名称、数量、单价要分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在发票的品名栏中,一般不能笼统的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若购买商品的品种较多发票写不下,发票上可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但是发票后面要附购买商品的清单,清单的合计金额要和发票的总金额一致,购买商品清单上的公章要和发票的公章一致。 不得在报销单据中夹杂白条子单据以及没有税务机关公章、没有售货单位公章的发货票。 各种原始单据和发货票须经经手人签章,并填写报销事由、单据张数和报销金额,由各单位工会主席审批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盖销,由本单位工会财务付款报销;凡工会工委所属基层工会,须报经工委主任审核签字加盖专用章后,财务方可付款报销。 3、各级工会一律不得用工会经费购买或变通购买不属于工会使用的各种物品,不得用工会经费购买食品、饮料、以及烟、酒、茶等物品。 4、各级工会购买各类图书、杂志时,要填制购买物品清单一式二份,由购买人、保管人、验收人签章附原始单据转公司工会财务。 5、困难补助费属专款专用,各级工会不得擅自将困难补助费转为工会经费使用。 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权限是:公司工会审批权限为300元至500元;工会工委审批权限为200元;各基层工会为100元。对超出工会工委、基层工会审批权限的补助,必须上报公司工会审批。6、工会经费的报销和困难补助费及其它费用的支出,必须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并严格审批程序。 四、其它规定 1、为了调动兼职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各单位兼职工委主任、工会主席,每月给予15元补助。由各单位工会财务按兼职工会干部实际兼职工会干部时间,每年支付一次。费用由公司工会列入工会建设费支出积极分子奖励费项下。 2、各单位工会专职干部的差旅费,一律由本单位行政列支。其标准执行财电 (2002)2号文件规定。 3、各级工会必须每半年上报一次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填写的科目内容和名称要与报表一致。上报的汇总表须经本单位工会主席和制表人共同签章。报送时间分别是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 4、各单位工会专兼职干部和主管工会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在工作岗位调离前由公司工会财务或公司工会委托的人员负责监督办理工会财务、财产移交手续。待本人经管的工会财务、财产移交清楚后方可离职。 本《规定》处200X年6月8日起执行。公司工会以前发文与本《规定》有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工会财务。
一、 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入管理的规定 1、基层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及上解会费的方式 会员每月应向所在工会组织交纳按岗效、工龄两部分或岗位、技能、工龄三部分工资之和的0.5%计缴会费。工会会费收缴方式采取由会员所在单位行政财务从工资中代扣。基层工会财务在上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时所扣会员的会费收入要同时发转账通知书,一并报公司工会财务。 2、其他收入(主要是指报废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基层工会报废的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要随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 3、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在当地银行建立开户账号,不得与单位行政混用一个银行开户账号。对工会在银行的存款利息、固定资产报废收入等,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如实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不得隐瞒不报。 4、凡公司工会委托公司行政财务发通知书拨入各单位工会的经费、图书款、各种奖励款、职工困难补助费等,要分开科目列帐。接到转账通知书之后,各单位工会干部和工会财务主管要积极主动地与本单位行政领导和财务部门联系,以便使公司工会拨入的各项费用及时到位。基层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收入要悉数入账,以确保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规定 1、固定资产的购置 (1)基层工会自行购置500元以上的各种固定资产,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严禁超计划购买。 (2)固定资产购买以后要及时到公司工会报销。报销时应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 (一份留存基层以便与实物核对,一份报公司工会建立台帐)。 2、固定资产的管理 (1)基层工会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固定资产交接手续,要有交接清单,实物和卡片要核对清楚),方可离职。 (2)对于已到报废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清理,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后填制工会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一式四份,及时到公司工会办理有关的注销手续。 3、工会经费支出科目分类 (1)会员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的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教育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如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3)文艺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的各项支出。如基层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等的奖励费用。 (4)体育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体育活动的各项支出。 (5)宣传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宣传活动方面的各项支出。如基层工会组织政治、时事、科技讲座等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以及订购图书、报刊等费用。 (6)其他业务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如基层工会的办公费、维修费等项支出。 各单位工会必须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科目分类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严禁超范围使用 4、福利费支出科目分类 (1)困难补助费:本科目只核算用于工会会员有困难而发生的补助费用。对困难补助费的支出,首先要根据本人提出的困难补助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讨论研究出补助意见,并提交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工会财务在发放职工困难补助款时,如发现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不得付款,付款时,领款人签收处要签字,否则,公司工会财务不予受理。 (2)其他福利费支出:本科目核算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费用支出。如基层工会购置的用于为职工服务的洗衣机、专用天线等。此项费用支出前,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 三、各项工会经费、困难补助费支付的标准、范围以及要求 1、各级工会在重大节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时,可购买一些小奖品发给参加活动的优胜者。其人均标准不超过15元,费用检据报销,并在购买奖品的发货票上附上获奖人名单。 2、各单位工会利用工会经费购买各种商品的发票,必须写清楚单位具体名称、购货日期。购买的各种物品名称、数量、单价要分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在发票的品名栏中,一般不能笼统的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若购买商品的品种较多发票写不下,发票上可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但是发票后面要附购买商品的清单,清单的合计金额要和发票的总金额一致,购买商品清单上的公章要和发票的公章一致。 不得在报销单据中夹杂白条子单据以及没有税务机关公章、没有售货单位公章的发货票。 各种原始单据和发货票须经经手人签章,并填写报销事由、单据张数和报销金额,由各单位工会主席审批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盖销,由本单位工会财务付款报销;凡工会工委所属基层工会,须报经工委主任审核签字加盖专用章后,财务方可付款报销。 3、各级工会一律不得用工会经费购买或变通购买不属于工会使用的各种物品,不得用工会经费购买食品、饮料、以及烟、酒、茶等物品。 4、各级工会购买各类图书、杂志时,要填制购买物品清单一式二份,由购买人、保管人、验收人签章附原始单据转公司工会财务。 5、困难补助费属专款专用,各级工会不得擅自将困难补助费转为工会经费使用。 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权限是:公司工会审批权限为300元至500元;工会工委审批权限为200元;各基层工会为100元。对超出工会工委、基层工会审批权限的补助,必须上报公司工会审批。
工会财务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交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费方面。用于职工组织政治 、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 、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基层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作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基层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基层工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工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规范工会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非企业化管理的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工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工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凡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会事业单位,必须设置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在任免、调整会计机构负责人时,必须经过主管工会财务部门的同意。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会事业单位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第六条 工会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 工会事业单位预算是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主管工会对所属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应根据工会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国家有关政策和工会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非补助收入大于较多的事业单位可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主管工会制定。
第九条 收入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其中主管工会补助数按工会核定的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数编制;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工会事业单位预算应遵循“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工会事业单位根据主管工会关于编制预算的要求和本单位年度工会工作计划,按统一的格式编报收入支出预算草案,并作详细说明,报送主管工会批准后执行。 工会事业单位根据主管工会批准的收支预算,制定有效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增收节支活动,保证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第十一条 工会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主管工会对事业单位的补助一般不予调整;不涉及主管工会补助的需要调整的项目,由单位自行调整,报主管工会备案。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指工会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 工会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工会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主管工会转拨的政府补助款项。
(二)拨入专款,即事业单位收到主管工会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捐款收入等。
第十四条 工会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工会事业单位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合理制定内部各科室或活动项目的收入定额指标。
第十六条 工会事业单位各种收费项目的票据,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领购、保管和发出;应建立票据领用注销手续,做好收、发、存数量的登记工作,定期检查、核对。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支出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 工会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
(一)专款支出,即主管工会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
(二)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三)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