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合同|媒体租赁的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等原则,签定合同,双方
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项目名称 : 户外广告发布
二、广告牌地点 : 兰香路与烟青路路口东例面南和北侧面西各一块
三、项目内容
甲方租赁乙方所有的两块广告牌,位于兰香路与烟青路路口,尺寸 : 均为18.9米X5.2米,面积
共计 : 196.56平方米。
四、租赁时间 : 2010年”月 日至2011年_ 月 日
五、维护和报批
1、广告采用甲方提供画面。
2、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内容及形式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甲方对广告画面内容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广告画面
内容。
4、乙方自收到甲方第一笔广告费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审批安装、发布。
5、乙方负责发布期间向政府各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5、甲方负责提供广告画面及相应的广告发布报批的手续文件内容。
7、甲方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责。
六、租赁价款
广告费总额人民币 : 整。半 元整
七、付款方式
1、广告合同签订,甲方支付给乙方广告费总额的50W即人民币半 万 元。
3、广告发布满1个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给乙方广告费总额的45% ,即人民币半 万 元。
4、广告发布期满之前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广告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 元.
八、双方责任: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如因虚假宣传而引起的纠纷乙方不负责任.在合同
期内乙方应保证广告画面整齐美观如有破损乙方应在5日内及时修复,如有不可抗力造成的画面不能
继续使用,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更换画面费用由甲方负担。如政府规划原因导致该广告位被取消或
拆除,乙方应将已付未发布的广告费退还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如合同签订后,该广告不能按时发布,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按每延误
一天顺延两天发布该广告,延误七天以上 (包括本数) 技暂停发布处理 ; 发布期间如广告无故停止发
布,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做出补救措施否则,应支付甲方广告费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
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更换画面时间比原约定时间延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