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kkkk有限责任公司
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
密
协
议
2012 年 月 日于5 西安 )
广发证券份有限公司 前骨工作保宙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法定住所:
电话: 传真;
乙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邮政编码:510075
法定住所: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联系电话: 020一87555888 转 传真:020一87557566
根据甲乙双方的初步合作意向,乙方拟就甲方的规范运作、中小企业私募债
及改制上市工作进行前期尽职调查。为维护甲乙双方正当的商业秘密权利,经友
好磋商,甲乙双方一致就有关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在乙方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期间,乙方将视工作的进展和需要向甲方
出具所需材料的清单,甲方应根据清单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2、甲方将对所有移交乙方的资料造册登记, 乙方在接受资料时应核对签收。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担保密责任。除受乙方指派参与对甲方
前期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
三方透露。
4、甲方应对其在本次工作期间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信息承担
保密责任,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法律明文规定应向不特定人公开披露的资料,从其规定。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