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广东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协议内约定的保密责任或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严格执行,保密责任不因双方劳动合同的结束而解除。
二、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其他商业秘密和甲方公司《保密制度》中列为绝密、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有技术、产品设计开发资料、技术方案、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方法及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操作规范、内部标准相关的函电等等。
3、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决策、发展方针规划、各类合同协议 、客户名单、客户拜访资料、工作日志、销售费用、成本、投标方案、销售策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统计数据、分析报告、进货渠道、原材料价格、人事档案、工资、收入、奖金、管理政策、人员处理方案等等。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5、甲方商业秘密信息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张(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等)、光盘、电子文件、磁带、相片、录相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三、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2、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保密费视为已包含报酬或工资其中。
3、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四、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个人的信息,如工资、奖金、甲方给予特殊福利及优惠透露给他人,也不得向他人打听这些内容;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
3、在甲方内部已公开的信息,仍作为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此类秘密透露给公司外的任何单位或人员。
4、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5、服务关系结束后或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6、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相关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乙方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五、知识产权的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2、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3、乙方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