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场地短期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租用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位于 市的 店 层 号场地,面积 平方米(详见附图)。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任何第三方分享、共用该租用的场地,并不得擅自超越其租用范围。
租用期限:
租用期共 个自然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包含场地布置、装饰及场地拆除时间。甲方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租金:
乙方应实缴租用期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元(大写【 】)。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电费【 】元(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