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了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下面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的小编将和各位具体来了解下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理念要求
(一)学生为本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一)专业理念与师德
1.职业理解与认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小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2.对小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6)关爱小学生,重视小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7)尊重小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小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小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小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小学生。
(8)信任小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9)积极创造条件,让小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
3.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小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小学生全面发展。
(11)尊重教育规律和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小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2)引导小学生体验学习乐趣,保护小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小学生的广泛兴趣、动手能力和探究精神。
(13)引导小学生学会学习,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14)尊重和发挥好少先队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
4.个人修养与行为
(15)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16)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7)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18)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19)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二)专业知识
5.小学生发展知识
(20)了解关于小学生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1)了解不同年龄及有特殊需要的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掌握保护和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策略与方法。
(22)了解不同年龄小学生学习的特点,掌握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知识。
(23)了解幼小和小初衔接阶段小学生的心理特点,掌握帮助小学生顺利过渡的方法。
(24)了解对小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
(25)了解小学生安全防护的知识,掌握针对小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与伤害行为的预防与应对方法。
6.学科知识
(26)适应小学综合性教学的要求,了解多学科知识。
(27)掌握所教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28)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少先队活动的联系,了解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7.教育教学知识
(29)掌握小学教育教学基本理论。
(30)掌握小学生品行养成的特点和规律。
(31)掌握不同年龄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育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32)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知识。
8.通识性知识
(33)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4)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
(35)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
(36)具有适应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知识。
(三)专业能力
9.教育教学设计
(37)合理制定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