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承包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代表):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愿意将本餐厅厨房出品工作承包给乙方。
承包期限暂定 一年 ,于 20XX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止。
承包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产需要,从事厨房出品工作。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安排的每天营业各餐式的出品及员工一日三餐的工作餐任务,并协助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
承包劳务经费:
甲方应每月支付乙方承包劳务经费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44000.00元)。
乙方人员社会保险、节假日经贴,由乙方代表自行负责承担。
甲方应于每月15-2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承包劳务经费。
乙方须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