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委员会章程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加强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实施以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管理为重点支持保障系统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实现质量与安全的战略目标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第二条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的最高专业组织是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院质量与安全起着保障作用第三条为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的作用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保证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有序运行制订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医疗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第五条负责制定和审议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第六条制定医院医疗质量评价标准和考核细则定期对科室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考核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并提高第七条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医院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制度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第八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井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二条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办公室组织实施做到权责到位职责分明保证委员会的工作效率第十三条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质控办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党委办公室及医院办公室的主任医生和护士代表组成第十四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第十五条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四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六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做具体任期规定和更换时限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质控办提出增补或调整意见呈报院长审核同意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的会期第十七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秘书负责筹备和召集第十八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委员不得少于委员的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委员会秘书要做好会议记录第十九条做到会议目的清晰会前准备充分议事内容提前通知开会有记录会后有结果六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二委员会的职责第二条在院长领导下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第三条负责审核签发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等与医疗技术相关的制度和医院新技术项目申报审批第四条制定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对目录内的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第五条依法授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权限为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第六条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制度对已证明安全有效但属医院首次应用的医疗技术组织开展医院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论证通过论证的方可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第七条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评估制度对限制类技术的质量安全和技术保证能力进行重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有关管理要求第八条定期检查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第九条监督各科室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符合要求的诊疗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条委员会由医务护理质控院感药学设备耗材医保科教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组成第十一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第十二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四委员会委员任期第十三条委员原则上不定期更换确因工作变动或工作需要需增补和调整时由秘书提请主任和副主任委员研究提出调整或增补意见提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进行调整第十四条凡年度委员会活动参与率低于的委员将撤销其下届委员任职五委员会会期第十五条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负责筹备和召集六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三伦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和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医院临床试验研究的管理保护临床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设立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二条医学伦理是指临床研究项目在试验中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是医学科学研究遵循的最高原则也是依法进行科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的准则取得社会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保护医院和受试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第三条伦理委员会是遵循国家有关医学伦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医院科学研究和临床试验进行管理的专业组织具有执行法律和医学专业研究的双重职能是医院进行科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第四条为了充分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专业化管理的作用加强医学研究和临床试验工作的依法管理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保证伦理委员会科学有序的运行制订伦理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五条论证和审核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等第六条论证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是否符合医学研究的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标准经论证符合伦理标准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实施研究第七条负责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进行全程监督与审核确保医学研究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第八条定期听取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实施情况对违背医学伦理的倾向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对已经批准的临床研究项目及时终止或暂停第九条审议并确定科教科教学办和药品实验基地拟定的医学伦理培训计划的实用性可行性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条遵照国家有关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结合医学研究项目多样化特性委员的组成和数量应与所研究项目的专业类别和数量相符第十一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人委员会下设医学伦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四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二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年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医学伦理办公室提出增补或调整意见经分管院长审核报请院长同意后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的会期第十三条根据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委员会会期不定根据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研究的具体情况决定召开由伦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第十四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委员不得少于委员的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做好会议记录第十五条做到会议目的清晰会前准备充分议事内容提前通知开会有记录会后有结果六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四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临床路径管理抓好临床路径实施环节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护理安全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文件精神要求成立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二委员会职责第二条制定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第三条协调临床路径开发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四条审核临床路径文本第五条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第六条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三委员会的组成第七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四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的职责第八条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第九条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导和评价程序第十条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第十一条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五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的组成第十二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设组长人副组长人成员若干人六委员会委员任期第十三条委员原则上不定期更换确因工作变动或工作需要需增补和调整时由秘书提请主任和副主任委员研究提出调整或增补意见提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七委员会会期第十四条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负责筹备和召集八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五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加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医院病案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设立病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二条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护文书质量管理的专业组织是医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终末质量的体现是为医院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决策的科学依据第三条为提高医院病案质量规范医院病案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的作用明确职责提高效率保证病案管理委员会科学有序的运行制订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制定病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病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五条制定住院病案质量评价标准科学客观评审病案质量第六条支持医院电子病历建设第七条组织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护理专业医院院感管理定期对全院病历进行检查评价第八条提出当前病案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改进措施第九条审定全院病历表格的格式并督促实施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条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病案管理的要求体现分管院长负责医务部实施的权责一致性做到权责到位职责分明保证委员会高效运行第十一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三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四病案质量评审专家组的组成第十二条病案质量评审专家组设组长人副组长人成员若干人五病案质量评审专家组的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在质控办领导下参加全院运行病历归档病历门诊病历等各种形式的质量检查考核工作第十四条参加全院归档病历等级评审工作第十五条参与全院性的医疗文书展评工作第十六条按参加病历质控数量给予一定绩效并将参加质控活动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及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中六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七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做具体任期规定和更换时限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医务部提出增补或调整意见分管院长审核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后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七委员会的会期第十八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或分内外科系组织病历审查工作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负责筹备和召集第十九条根据会议或者病历审查的具体事宜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参加委员的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和病历审查任务的完成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审查病历可以由秘书主持秘书要做好会议记录和病历的准备及分发评定病历结果的回收和汇总第二十条召开会议或病历审查要提前做好通知以便委员会委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保证时间和效率八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六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保证护理安全保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医院设立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第二条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的专业组织是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医院提供护理质量管理决策的组织机构第三条为进一步提高医院护理质量促进医疗安全充分发挥护理专业化管理的作用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保证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学有序的运行制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审议并确定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第五条审议并确定护理质量管理方案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第六条审议并确定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年度目标护理质量管理理念制度流程第七条定期听取和审议护理质量管理的现状及监督检查分析评价和进行持续改进情况第八条审议并确定护理部拟定的护理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第九条重要的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事宜涉及相关部门较多的质量与安全问题经讨论得出初步意见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和协调第十条审议并确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保证质量考核的约束和激励作用第十一条审议并确定医院为改进护理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提出的相关问题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二条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要求本着求真务实注重专业兼顾特点综合考虑提高效率的原则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由分管院长负责护理部组织实施保证委员会高效运行第十三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四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四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做具体任期规定和更换时限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护理部提出增补或调整意见分管院长审核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后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的会期第十五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护理部组织第十六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委员不得少于委员的会前有准备开会有记录会后有结果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六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七输血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设立输血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二条输血委员会是临床用血管理的专业组织是临床用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环节和为医院提供临床用血管理决策的参谋第三条为了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的作用规范临床用血管理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保证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科学有序地运行制订输血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根据输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全院输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第五条输血委员会是医院输血工作管理的最高组织负责对全院输血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第六条制定质量教学培训计划负责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合理用血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第七条负责质量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全院输血工作情况对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第八条调查分析输血工作中出现缺陷的原因判定输血缺陷性质对重大输血质量问题进行签定对输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制定防控措施第九条对临床依法用血合理用血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条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求真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医院工作的特点体现医院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医务部牵头实施的权责一致性做到权责到位职责分明保证委员会高效运行第十一条输血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输血科暂未独立设置现在检验科内和具有代表性的职能科室主任开展用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主任及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医生和护土代表组成第十二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成员若干人秘书人第十三条输血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医务部和输血科共同负责四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四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做具体任期规定和更换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输血科提出增补或调整意见经分管院长审核报请院长同意后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的会期第十五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对输血工作进行总结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输血科负责筹备和召集第十六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委员不得少于委员的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委员会秘书要做好会议记录第十七条做到会议目的清晰会前准备充分议事内容提前通知开会有记录会后有结果六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八学术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及科研管理相关规定要求为加强医院学科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二条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权威性的学术专业组织是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各专业专家权威性和聪明才智提供在医院管理医院发展战略医疗教学科研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和科学决策第三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的作用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科学有序的运行制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论证医院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根据医院发展的现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使规划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第五条审议并确定医院的年度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计划是否符合医院规划对与规划不吻合的内容提出修订意见围绕医院规划开展工作保证医院目标的完成第六条审议并确定各科室拟立项科研课题的科学性先进性及国内外开展的现状确保立项科研的质量和开展的价值防止为搞科研盲目立项造成人财物浪费现象的发生第七条定期听取各科研项目组的科研进度汇报科教科掌握科研项目组实施科研进度及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保证科研项目按时完成和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第八条定期听取科研项目完成后整体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定项目成果鉴定第九条论证和审核重要的学术论文和著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修订后予以推荐发表确保发表论文和专著的质量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办法的要求体现院长统筹管理医院学术创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分管院长具体负责科教科负责实施的权责一致性的原则做到权责到位职责分明保证委员会的工作效率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科教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学科副主任医药技等师以上人员组成第十二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第十三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医院科教科负责四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四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做具体任期期限规定确保委员会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医院科教科提出增补或调整意见经分管院长审核报请院长同意后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的会期第十五条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医院科教科负责筹备和召集第十六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委员不得少于委员的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委员会秘书要做好会议记录第十七条做到会议目的清断会前准备充分议事内容提前通知开会有记录会后有结果六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九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的要求为贯彻执行国家对医院医学装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加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院医学装备合理配置与安全有效地运行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二条医学装备是医院用于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的总称医学装备委员会系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的专业组织是为医院提供医学装备引进配置和管理的参谋机构第三条为了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的作用加强医院医学装备的管理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保证医学装备委员会科学有序的运行特制订医学装备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论证医院对医学装备需求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前瞻性及近期和远期效益第五条审议并确定医院年度医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为医院科学决策合理配置提供依据第六条审议并确定医院医学装备相关工作制度仪器设备器械装备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耗材采购发放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第七条定期听取医院相关部门对特殊昂贵医学装备的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情况的报告对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第八条论证和审议并确定医院医学装备应急预案定期听取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管理急救设备的应急调配重点设备巡查工作的实施情况汇报确保医学装备满足医疗需求第九条定期听取医院医疗器械的可用性技术管理包括购置评价临床验证临床使用前人员培训和人机环境的可用性测试等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第十条论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质量监控体系框架和各自职责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听取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调查和追踪情况的汇报拿出初步处理意见第十一条审议并确定相关科室拟定的有关医学装备的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培训计划的实用性可行性听取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情况汇报提出培训的改进意见第十二条审议并确定医院计量管理体系和三级计量管理网络建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听取医院设备定期计量监测工作的实施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三条遵照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本着求真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医院医学装备的特点体现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责任医学装备分管院长负责使用科室具体使用和管理的权责一致性做到权责到位职责分明保证委员会高效运行第十四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四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五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做具体任期规定和更换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秘书提请主任和副主任委员研究提出调整或增补意见提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的会期第十六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第十七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委员不得少于委员的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秘书要做好会议记录第十八条做到会议目的清晰会前准备充分议事内容提前通知开会有记录会后有结果六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十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医院成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二委员会职责第二条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第三条建立医用耗材遴选制度审核医院科室或部门提出的新购入医用耗材调整医用耗材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申请制订医院医用耗材供应目录以下简称供应目录第四条推动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医用耗材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使用送用耗材第五条分析评估医用耗材使用的不良反应医用耗材质量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第六条监督指导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第七条负贵对医用托材的临床使用进行监测重点医用托材进行监控第八条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医用耗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教育培训向患者宣传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第九条与医用耗材管理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四委员会委员任期第十一条委员原则上不定期更换确因工作变动或工作需要需增补和调整时由秘书提请主任和副主任委员研究提出调整或增补意见提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会期第十二条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负责筹备和召集六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十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加强医院依法对药事药物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到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医院药事管理的目标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简称药事委员会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机构是对药事管理的专业学术组织是药事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医院提供药事管理决策的组织机构第三条为进一步提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的水平保证医疗安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管理作用明确工作任务规范管理流程保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科学有序的运行制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审议并确定药事管理与药品治疗学发展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第五条审议并确定药事管理与药品治疗学年度目标药事管理理念药剂系统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第六条负责论证医院医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在医院的实用性与医保政策的吻合性第七条审议并确定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第八条定期听取门诊病房药房对医院药物使用情况的分析报告药剂科对合理用药和药品质量的分析报告分析医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第九条定期听取药品实验基地实验药物的种类各实验药物的临床效果评价为实验药品品种上市依法把好质量及疗效关提出接受实验药品品种的具体建议第十条定期听取医院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行持续改进第十一条审议并确定医院药事与药品治疗学实施方案药事管理与治疗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第十二条审议并确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品治疗持续改进方案和改进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第十三条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不定期对药剂系统药事管理达标情况进行自查对无力解决的不达标问题提出书面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第十四条审议并确定医院为改进药事管理与药品治疗质量提出的相关问题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五条按照药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药事管理的要求本着求真务实注重专业兼顾特点综合考虑提高效率的原则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药剂科组织实施的权责一致性做到权责到位职责分明保证委员会高效运行第十六条医院药事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药剂科质控办医务部科教科护理部临床科系负责人等代表组成第十七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专家组成员若干人秘书人第十八条医院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四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九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做具体任期规定和更换时限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药剂科提出增补或调整意见分管院长审核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后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的会期第二十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药剂科负责筹备和召集第二十一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人员不得低于委员的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做好会议记录第二十二条做到会议目的清晰会前准备充分议事内容提前通知开会有记录会后有结果六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十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并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的目标医院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二条医院感染委员会是感染管理的专业性组织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及组成部分是为医院提供感染管理决策的部门第三条为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保障医疗安全制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审议并确定医院感染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第五条审议并确定医院感染管理方案及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第六条听取并确定院感科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第七条审议并确定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感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第八条定期听取院感科对医院感染流行暴发事件调查分析和实施情况的汇报第九条听取院感科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医疗安全第十条听取院感科根据本地区和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导意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监督实施情况汇报第十一条审议并确定院感科拟定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计划的实用性可行性听取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情况汇报提出培训的改进意见第十二条审议并确定医院感染控制质量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第十三条审议并确定医院感染控制的持续改进方案和改进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四条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建筑设计布局流程进行论证和审核第十五条根据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具体情况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不定期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持续改进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六条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及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院感科组织实施的权责一致性做到权责到位职责分明第十七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人四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做具体任期规定和更换时限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连续性确因工作变动或个别委员不履行职责需增补或调整时由院感科提出增补或调整意见分管院长审核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后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五委员会的会期第十九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第二十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委员的保证会议议事的有效性秘书要做好会议记录第二十一条做到会议目的清断会前准备充分议事内容提前通知开会有记录会后有结果六附则第二十二条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