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保护用户利益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网调度是指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为保障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调度应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发电供电用电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计划分配电力和电量不得超计划使用电力和电量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的须经用电计划下达部门批准第六条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电网调度工作第二章调度系统第七条调度机构的职权及其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八条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厂的划定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九条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必须服从该级调度机构的调度第十条调度机构分为五级国家调度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度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调度机构省辖市级调度机构县级调度机构第十一条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得上岗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考核办法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章调度计划第十二条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发电供电计划并将发电供电计划报送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调度机构应当编制下达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值班调度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值班调度人员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必须填写调度值班日志第十三条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编制发电供电计划调度机构编制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应当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有关的供电协议和并网协议电网的设备能力并留有备用容量对具有综合效益的水电厂站的水库应当根据批准的水电厂站的设计文件并考虑防洪灌溉发电环保航运等要求合理运用水库蓄水第十四条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调整发电供电计划时应当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一大中型水电厂站入库水量不足二火电厂的燃料短缺三其他需要调整发电供电计划的情形第四章调度规则第十五条调度机构必须执行国家下达的供电计划不得克扣电力电量并保证供电质量第十六条发电厂必须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和规定的电压范围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和电压第十七条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应当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第十八条出现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值班调度人员可以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发布限电调整发电厂功率开或者停发电机组等指令可以向本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发布调度指令一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电网发生事故二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过规定范围三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四主干线路功率值超过规定的稳定限额五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紧急情况第十九条省级电网管理部门省辖市级电网管理部门县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的要求用户的特点和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提出事故及超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经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调度机构执行限电及整个电网调度工作应当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第二十条未经值班调度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操作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电网运行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的值班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调度机构的值班人员第五章调度指令第二十一条值班调度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各种调度指令第二十二条在调度系统中必须执行调度指令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应当立即向发布指令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由其决定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第二十三条电网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调度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发电厂变电站的负责人对上级调度机构的值班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上级电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级调度机构提出但是在其未作出答复前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必须按照上级调度机构的值班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执行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条例干预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发布或者执行调度指令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第六章并网与调度第二十五条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或者电网必须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第二十六条需要并网运行的发电厂与电网之间以及电网与电网之间应当在并网前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并严格执行第七章罚则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未经上级调度机构许可不按照上级调度机构下达的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执行的二不执行有关调度机构批准的检修计划的三不执行调度指令和调度机构下达的保证电网安全的措施的四不如实反映电网运行情况的五不如实反映执行调度指令情况的六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第二十八条调度机构对于超计划用电的用户应当予以警告经警告仍未按照计划用电的调度机构可以发布限电指令并可以强行扣还电力电量当超计划用电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时调度机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暂时停止供电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计划供电或者无故调整供电计划的电网应当根据用户的需要补给少供的电力电量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小电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