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条例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支持并加强管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
(一)内部管理
1、采购范围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统一由行政部购
置-
国定资产: 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1 年,且单位价值 1000 元及以上的生产经营
用设备物品;或虽不属于生产经营物品的,但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 且使用期
限超过 2 年的。例如: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
低值易耗品: 是指单件价值在 1000 元以下,500(含)元以上物品,能在较
长时间内保持实物形态,并非一次性消耗的*
办公用品: 一般包括, 剪刀、计算器、胶水、订书器、美工刀、圆珠笔、
铅笔、中性笔、记号笔、文件架、文件夹、资料骨、复印纸、印泥、回形针、夹
子、名片册、档案袋、 电池、皮面笔记本、线图本等纸张耗材、畏助办公小用共。
2、购买
(办公用品的购买; 各部门在每月 25 日,按本部门下月需求填写《办公
用品领取表》 (附件一) 交由公司行政部统一采购-
人) 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