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用材单位)
一、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采购要有计划的采购,实行先报批后采购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用料必须给工程部(用料部门)出具用料申请单(不能口头申请),填写所用材料规格、数量要明确,并注明收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工程部(用料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用料申请单”,工程师要认真按工程进度和工程量进行计算审核实际使用数量,并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该申请单中要注明施工单位申请数量和工程部审核后数量。申请单要由工程师填写,工程部经理、投控部经理、总工程师审核签字。项目部由项目部工程师提计划,经项目经理、投资控制部审核后转采购部。
材料采购需两人以上进行实地的考察(价格与质量),并列出市场询价表,须工程、投控、采购部认可签字后,报财务部门用于结算。(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需出具市场询价表)
大宗材料采购由材料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和资料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
报总经理签批。
由采购部门安排采购。采购人员原则按:
当日报三日内采购完毕。
以前的申请单未采购,后报送的申请单不采购。
杜绝压单现象。
没有采购申请的材料不予采购,如因没有采购申请或采购计划签批手续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