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摘要有关夫妻财产的范围及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在实践中如何对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文首先结合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介绍了夫妻财产的范围然后对离婚中夫妻分割共同财产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原进行了论述最后对夫妻财产的分割方法进行分析并结合财产分割中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进一步的阐述关键词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越来越新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它所体现出来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也倍受关注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这些规定紧紧地同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相联系一方面强调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在当代社会经济关系多元化的情况下采取了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所谓的婚姻存续期间是从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这段时间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类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约定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应当首先分家析产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然后夫妻双方再对此加以分割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独自所有不作为分割对象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所谓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或过失或过错程度大小如何对于确定其民事责任并无实际意义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在混合过错共同致人损害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就成为确定其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由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照顾条件须为一方实施了出于故意而为的过错行为另一方未有过错行为或虽有过错行为但其行为只要是出于过失而不是出于故意即可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四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就是要求我们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例如在处理一方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所涉财产时应在认定这部分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对创造这部分财产的一方可以给予充分照顾处理夫妻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也一样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双方在分居期间经济独立且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消费所以在分割时的比例可以根据双方创造的财产多少而不同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三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法一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原则分割方法原则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方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则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当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法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它的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之下允许在一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别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需要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况除外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3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二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办法对于这些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本文主要就以下几种情况探讨1关于房屋的分割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因而解决好离婚后的住房问题是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一方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离婚案件涉及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双方生产经营性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作为出资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于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有价值的有形资产和各种权益它包括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经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企业以及挂靠企业等所形成的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如货币实物如房产汽车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商业信誉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等在离婚案件中对涉及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分清财产性质由于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分清上述财产的性质便成为准确分割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的首要前提确定上述财产性质时应以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为基础参照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审查企业的资金来源实际经济结构形式和运行机制查明夫妻双方在企业中所发挥的作用影响程度以及夫妻双方在共同经营性财产中所占的真实份额其次坚持婚姻法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的协调与统一对夫妻上述生产经营性财产的分割不同于以往对简单的生活消费资料的分割它涉及到不同的法律调整领域涉及到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相互协调问题尤其是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的协调如果在分割时与上述法律法规相矛盾就会错判最后要注意维持企业完整性不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分割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时既要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企业的生产发展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企业在分割其所包含的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稳定持续及与相关当事人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应当采取审慎的态度以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破坏企业财产的完整性为原则同时企业的注册资本是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在分割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时要确保持股配偶一方所在公司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既要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又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股票及著作权的分割在各类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股票和知识产权的分割一直是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审理时较难把握和处理的问题因此如何公正合理的处理好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中股票及知识产权的分割是目前离婚案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1股票的分割由于证券市场的规模日益扩大离婚案件中涉及股票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又因为目前法律规定尚未明确并且这类财产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应特别谨慎股票的分割应遵循三个确定来进行首先确定将要分割的股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或各方的股票是婚前已投资获得或在婚后各自以婚前的财产投资获得的则应当认为是夫妻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其次了解股票的性质确定其是否可以转让对于社会公众股如果是记名的一般应分割给在股票上记名的一方所有如果是无记名的股票则应先由双方协商对于内部职工股由于其是限制流通的股票只能以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最后确定将要分割的股票的股价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具有不确定性原始的股份投入并不代表其所享有的财产权利法院在处理涉及股票及股票分割的离婚案件时尽量让当事人尽快地达成协议以防止因双方当事人争执而难于操作甚至因延迟操作股票而丧失重大收益2著作权的分割著作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人对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著作权中能分割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予以分割的著作财产应符合以下几项条件才可视为共同财产首先该著作权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次该著作权必须带来了利益财产利益再次该著作权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著作权在夫妻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加以分割时又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已经带来了经济利益的著作权对这些经济利益可按一般财产的分割方法加以分割对尚未产生利益的著作权原则上不进行分割而由创造方享有参考文献杨立新秦秀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夏吟兰在国际人权框架下审视中国离婚财产分割方法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1期杨俊英谈离婚时的几项财产权利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滕蔓丁慧刘艺离婚纠纷及其后果的处置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何俊萍论公平原则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适用法商研究2009年第1期蔡华富夫妻财产纠纷解析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龙达云关于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思考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