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约
出租方【以下简称合约甲方) :
承租方 【以下简称合约乙方) :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约。
第一条 合约说明
合约甲方根据合约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合约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
晶质、规格、数量和人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什物件出租给合约乙方,并
由合约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人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 ,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 . 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 合约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
签收善章或签字或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合约甲方。
3 . 如果在 天内合约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合约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 视为租赁
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人台约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合约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
验收收据交付给合约甲方。
4和, 如果合约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
或甫疣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合约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或科室取得
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合约甲方,合约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
货合约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合约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 本合约一经签订,合约乙方即向合约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
履行本合约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合约乙方或规定为抵
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合约乙方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时,合约甲方将从租
赁保证金中抵扣合约乙方应支付给合约甲方的款项。
2 . 合约乙方委托 为本合约合约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不论发生何种情况合约乙
方未按照本合约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合约乙方经济担保人按 《经济合约法》第1
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约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