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服务协议书合同协
议书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保姆服务协议书
甲方(雇主):
乙方(保姆):
根据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雇主)聘用
乙方(保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下甲乙双方分辩用雇主与保
姆代替):
一.服务内容:
工 看护小孩 (早晚) ;
2、 清洗小孩衣物;
3、 家务。
二. 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 3000 元/月。
三、雇主责任
1、试用期第一个月工资按人民币方式支付。并月结算
给保姆;试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不做或不要,雇主要结算
工资给保姆,保姆要交还雇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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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用期过后,第二个月工资按人民币方式结算给保姆;
第二个月开始保姆要离职须提前 30 天辞职,雇主要在 30
天之内同意保姆离职及结清工资。同时保姆要交还雇主物
品。没有辞职或辞职期内保姆不能自动离职,否则雇主有
权扣除保姆工资。
3、雇主有权拒绝、制约保姆在住宅从事与无关的活
动。
4、雇主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保姆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雇主应尊重保姆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保
姆。
6、和雇主应对初次上岗的保姆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
指导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
纷。
7、和雇主每月安排保姆四天休息时间(必须在星期六或
日);节假日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8、雇主每月按时结算工资给保姆(7-10 天内),不得克
扣保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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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雇主发现保姆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
况,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二、保姆责任
1、保姆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
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雇主。
2、保姆有权利要求雇主按时支付费用。
3、保姆须自觉履行服务项目,细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