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试行方案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试行方案范文第一条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生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生态市建设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态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奖励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农村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等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第三条生态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700万元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和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每年安排一次第四条生态专项资金的奖励范围1生态镇村建设包括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省级生态乡镇建设绍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建设各级生态村建设等2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保护与建设包括市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区建设等3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集镇污水湿地生态化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输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管网收集系统建设等4绿色单位创建包括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和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等5工业企业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6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7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