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规章制度【统计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统计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关工作顺
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 本机关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工作职责 ,在机关内部公告 ,建立
机关工作目录,详细说明机关工作流程、办公室分工等规定,保证机关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条 本规章适用于机关全体职员 ,任何职员不得违反本规章规定
第四条 机关工作制度的修改、调整,应当经过机关领导部门及机关全体职员的
协商和共同制定,
第五条 机关领导应当对职员执行情况、工作效率、流程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
对于不懂行规定、工作效率低下的职员 ,应当进行处罚,对于工作效能显著的职员 ,
应当进行表扬奖励.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机关领导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依法组织机关工作,并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第七条 机关应当根据职责范围,形成本机关的工作计划、项目计划、会议计划
等,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第八条 机关应当合理分配职务和任务,确保每位职员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
和能力,促进机关工作的高效、稳定和安全。
第九条 机关应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知和传达机关内部的工作要求、新
闻资讯、机关活动等,使每位职员了解机关内部的情况,树立团队意识。
第十条 机关应当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于职员的工作业绩、工人质量、责任心、
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评价,从而促进职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能.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 机关职员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到岗、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
守等行为均不得存在。
第十二条 机关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机关文件的保密要求,不得复制、泄漏机关内
部的文件、资料、理论等内容,不得未经批准向外界透露机关的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 机关职员应当遵守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节约公款 ,不得超标、
乾侈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