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系大学生创业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章
第一条:社团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安全工程系大学生创业社,简称创业社团。
第二条:社团性质 安全工程系大学生创业社团是在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团委领导下的,社团部监督管理的,全校学生自愿参加组织成立的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 实践型创业社团,社团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活动,使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社会,尝试步入社会。
第三条:社团宗旨 “同心助成长,携手创未来”,培养大学生创造思维,有意识的开发学生潜能,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将服务于广大学生。
第四条:社团义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新人才。
2.密切配合学校的工作,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
3.在法律,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具有建设性的和开拓性的工作。
4.增强社团的社会实践能力,成员尽可能的以社团为平台,了解社会,锻炼自己.
5.社团通过广泛组织和开展各种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交流活动,努力营造校园科技新氛围,积极加强在校大学生与校外企业与政府机构间的交流,增强大学生的市场意识,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为大学生参加与专业实践创造机会.
第二章 社团文化
第五条:社团使命 提高社团成员独立生存能力,让每一个社团成员在每一次开会活动中都能体验一种温暖,友爱,乐趣,个人自豪和团队精神.
第六条:良好的学生形象,不管在哪里开展活动,我们始终都遵守校纪校规,我们将努力为所在的校区服务,以一种责任感的态度对待社会.
第七条:人才理念 能者上,平者让。
第八条:社团定位 非盈利性团体,学习性团体,服务性团体,创业性团体,开放性团体。
第九条:用人方针 诚实,态度端正,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
第十条:育人方针 为每一个社团成员发展创造机会,为每一个层次的攀登创造条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基本职能
第十一条:社团以社团会议为核心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社团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项目部;六个部门。
第十三条:社团设社长一人,副社长两人,顾问一人,社长、副社长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社团的其他部门进行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第十四条:组织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部委四到六人。职能:1.社团成员档案(包括社团成员的基本情况)管理和日常活动资料(活动资料收集,活动申请书,策划书,总结书等)管理。
2.社团成员联手组织交流活动,内部信息传递等工作。
3.招收,管理社团成员,组织主办活动,主要负责社团成员的活动执行工作。
第十五条:各部开展日常工作和活动的经费的申请和领取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写出资金预算并提交社长,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六条:社团开展活动的一般物品由相关部门保管,其他部门需要时可以向社长申请。社团的公共财产大家爱护,损失照价赔偿。
第四张:会员制度
第十七条:社团面向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全体学生招收社员,凡有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在校的大学生,只要遵守本社团章程各条款,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由对创业的爱好和探索精神,对大学生创业有比较独到的见解,思维开阔、头脑灵活,就可加入创业社。
第十八条: 入社步骤,凡在社团招新之时报名登记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在籍大学生,即可成为社团非正式社员;参见社团面试活动并填写入社申请书一份,通过面试,缴纳会费、一寸照片两张,即可成为社团准社员;领取社员证之后即为创业设正式社员。
第十九条:全体社员一律平等,团结协作,资源共享;社员有优先或优惠参加社团所组织的一切活动,社员有建议监督社团工作的权利;社员个人或团队有活动议案或创业项目时有与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社团资金、智力支持的权利,社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二十条:社员应遵守社团基本章程,维护社团名誉,积极参加社团组织和开展的活动,社员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支持,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社员有及时反馈社团干部失误或者考虑不周的义务,对一切利用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创业社名义做不法活动的行为和言论有及时制止和向社团反馈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社团对整个社员团体的管理实行竞争机制,分学期评选优秀社员、优秀干部并颁发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结合社员成绩和个人意愿调理社员身份。
第二十二条:社团成员有退社自由。
第五章:社团干部
第二十三条:社长。社长是社团的领队,把握着社团的发展前途和方向。社团社长除具备一般学生会干部所必须的素质外,还要求善于管理,具有拓展冒险精神,敢于向一切困难挑战,思维严密,能干精干。社团社长必须尽职尽责,带领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