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移民申请独家代理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申请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两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协议,旨在确认申请人业已指定本公司为其 移民申请独家代理。
商业移民顾问公司受委托就下列指定服务全权代理申请人:
1、投资移民、创业移民、长期商务签证 、企业雇员移民、商务考察签证、各类上诉
2、本协议总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 元)。此服务费不含申请人需要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如移民局签证申请费英语课程费商业计划费定居信息费办理各种公证的费用体检费通讯费及其它费用。
注:若申请人在 境内付款,以 计算,需交付 %的 消费税。若在境外付款以美元或者等值美元的人民币,不需要交消 费税。
第一条 代理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向申请人提供签证申请的咨询服务,针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2、针对具体申请案例,指导申请人及时正确地准备移民局需要的各种文件及公证材料,代理申请人填写各种申请表格,建立相关的档案,起草法律陈述材料,并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
3、聘请 注册会计师及时为申请人设计商业计划,审理财务报告;
4、督促申请之进展,与移民局保持联系,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有关移民局处 理申请的进度;
5、协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的签证;
6、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保密,未经申请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申请人的资料;
7、免费提供入境接机安顿及办理各种定居手续的服务;
8、若申请不成功退回申请人已交的服务费,但签证申请费通讯费及商业计划费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概不退回。
9、本协议服务范围是协助申请人得到签证原则批准,原则批准后申请人若要求我公司协助转移投资资金则需另外收费,具体费用将根据客户资金转移的具 体要求而定。
第二条 申请人的责任及义务
1、及时准确地提供申请移民所需要的护照完整文件公证及各种情况;在申请过程中,如遇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需要补充的材料;
2、申请人需对其提供的一切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的费用;
4、申请人保证对 政府在健康英文品行方面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5、未经双方协商不得中途终止本协议,如申请人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