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初中警校共育实施方案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共同肩负的责任,也是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的基础性工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具体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苍溪实验中学校与苍溪县公安局陵江水陆派出所共同制定警校共育实施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成立警校共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全辉(新太中学校长)
副组长:陈佳明(新桥镇派出所所长)
吴 卿(新太中学副校长)
成 员:杨富全(新太中学副校长)
周 杰(新太中学教导主任)
林仕华(新太中学教导副主任)
张海兵(新桥镇派出所社区民警)
警校共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太中学,杨富全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具体工作及措施
1、建章立制达规范。
根据公安部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的“六条措施”,结合我校实际,分别制定了《警校共育工作制度》、《船山区新太中学消防制度》、《船山区新太中学安全工作制度》、《船山区新太中学门卫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了制度化管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