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1-1.甲方将座落在 出租给乙方使用。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 租赁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只用于商业经营使用。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三、 租赁期限3-1.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四、租金及支付方式4-1.该房屋的壹个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4-2.租金按 叁 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的租金应于每期提前10天支付,先付后住。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据。4-3.租金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活动期为10天,10天后,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0.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30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五、 保证金5-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据。5-3.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六、其它费用6-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及有线电视收视费、宽带费、保安、保洁费由乙方如期缴纳。在租赁期内,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末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支付。6-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七、 乙方的义务8-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对所租赁房屋的进行任何装修、装饰或修改。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乙方应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就承担全部责任。8-5.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九、 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9-1.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在对方无违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无偿为乙方寻找相同条件的房屋作为对乙方的剩余合同期的补偿;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必须付清全额合同期的租金。 9-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可任凭甲方处置。 9-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使用的;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10日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