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的种类
文书按其使用者的身份,可以分为私人文书和公务文书。私人文
书是个人或者家庭、家庭在其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文书,如书信、 日
期、自传、遗嘱、家谱、著作手稿、房契、地契等。公务文书即公文,
也称为狭义的文书。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公文的分类问题。
公文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按照作用可以将公文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通用公文是各个领域的机关和部门普遍使用的, 反映领导和行政
管理活动的文件材料 通用公文又可以分为法定公文和非法定公文两
类,法定公文是指现行的《条例》和《办法》等法规文件中规定使用
的文种, 《办法》规定的用于行政机关的公文共有 13 种, 《条例》规
定的用于党的机关的公文有 14 种。蝇出二者重合的部分,计有命令
(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意见、函、会议纪要、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 18 种。非法
定公文是与法定公文相对而言的名称,也称机关常用公文,是指《办
法》和《条例》规定的 18 种之外但又在机关中经常使用的其他公文,
如计划、总结、简报等。
专用公文是某些专业领域的机关或各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