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 方《出租方):
乙 方〈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
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1、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
2、租期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上。
3、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租金按年缴交,乙方须每年的
2 月份之前将当年租金交给甲方。
4、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如果要重新装修及修缮,乙方
必须通知甲方。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5、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
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
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6、合同期满后,乙方想要继续出租房屋时,须在 3 个月前通知
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