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七项基本制度
会议制度
党的会议是进行党务工作的一种集体活动形式。基层党支部的会议主要有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含支委扩大会)和党小组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和要求是:确定议题。支委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使和精神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准备预案,即对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支委会要预先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提前通知,即将会议的内容、议程、时间、地点和需要准备的事项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准时开会,即开会时要先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宣布是否合乎法定的到会人数,而后提出大会议题;讨论发言,即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大会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创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实话实说的浓厚的民主气氛;形成决议,即主持人要集中归纳大家的意见,提请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将表决结果记入会议记录;提出要求,即支部书记要提出贯彻落实决议的具体要求;会后落实,即闭会后,支部书记要抓好对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要教育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支部党员大会的一切活动,真正发挥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应有功能。
党日制度
中队党支部每周要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一般都将每个星期五的下午固定为组织活动时间。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展开组织活动,处理党务工作等。要教育和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党日活动,以便更直接地接受组织教育,不断提高党性觉悟。
党课制度
《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每月要进行1至2次党课教育。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是提高党员党性觉悟、理论政策水平和党的知识水平的有效途径。党课教育要体现党的特点,突出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目标的教育,努力培养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报告工作制度
基层中队党支部委员会要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这是支部委员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领导和监督的具体措施,是发挥党内民主,接受党员监督的必要手段,是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方法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支部对中队建设的领导。每季度末和完成大项工作任务之后,要召开支委会,由各支委会汇报工作情况,提出今后工作意见,由正、副书记综合大家意见,提出工作报告的思路和要点。起草好工作报告后再经支委会讨论审定,审议通过后,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报告。报告工作的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的情况;二是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三是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维护党规党纪,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四是领导中队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五是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工作实施领导的情况;六是党支部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和建议等。报告工作后,要组织党员讨论审议,在统一思想认识后进行表决,通过批准报告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要有接受监督、接受领导的意识。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成绩要肯定,问题要找准找够,对下一步的努力方向要明确。对党员的讨论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要闻过则喜,注意吸取大家的有益意见,更好地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命令、指示和支部决议的情况,以及支委会成员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消除隔阂,增强团结,改进工作。这是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党支部“一班人”的整体素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本方法。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遇到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这是党组织加强与党员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利于党员增强党的观念,接受组织的帮助指导,用组织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党员向组织汇报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