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房主) 乙方: 甲、乙两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合同条款: 1、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 租赁给乙方作出包房施用。 2、租约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互助时期,乙方可将对外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需通知甲方,办好转让手续方可(月租金不变)。 三、房屋租金按月缴交,每月 元,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交清房屋租金,如有拖延,每天加收滞交总金额5%滞纳金,若超过15天未能把所欠租金和滞纳金交清,即视作乙方中途单方解约处置惩罚(拖欠一部分租金超过15天亦作违约处置惩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楼房的施用权,追回所欠款项。 四、押金:甲、乙两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需交付履约保证金(略称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乙方中途解约时履约保证金不患上退回,且水电设施、装修物(包孕铝合金、天花板、地砖、水电设施等)不能拆除。 五、乙方如需要装修,需经甲方同意方可举行。但装修不患上改变原有结构,否则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互助时期,乙方必须妥善掩护好楼房及原有装修等产业,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补偿。 七、租约时期,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有线电视信号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交有关部分。如政府征收房屋对外租赁税,甲方承担。 8、乙方在互助时期不患上聚众闹事,否则造成有关事故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乙两边合同终止后如有乙方在租期内和租客发生纠纷为解决乙方负责解决、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不患上施用、存放危险物品并严格遵守市政府、甲方及有关部分的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规定。否则,乙方补偿由此甲方酿成的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如因不成抗拒因素,政府政策变更、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执行的,不作违约,租金按实际实际计算,甲方当即无息按原来的数目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租赁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