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加强干部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奖励一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干部,特制定本条例。
一、参评对象
广西中医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二)模范地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品德修养良好。
(三)具有创新精神,在德、智、体各方面表现出色。
(四)担任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校及研究生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团结同学,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能够较好地配合其他学生干部的工作,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成绩显著。
(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公共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掌握计算机使用基本技能(通过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已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参加全国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