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加强干部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奖励一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干部,特制定本条例。
一、参评对象
广西中医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二)模范地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品德修养良好。
(三)具有创新精神,在德、智、体各方面表现出色。
(四)担任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校及研究生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团结同学,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能够较好地配合其他学生干部的工作,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成绩显著。
(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公共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掌握计算机使用基本技能(通过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已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00分以上(含40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的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
1.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学期未结束提前离校。
2.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宿舍水电费。
3.考试作弊、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其他校纪校规。
4.学期内有无故缺勤现象,或学年内请病假、事假累计1个月或休学累计3个月及以上。
5.无故不参加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各种会议、党团组织生活等)。
6.学位课程单科考试成绩有低于70分,或必修和选修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与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干部总人数20%的比例选出。由学校向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为每人200元。
四、评审时间与程序
每年秋季学期开展评选工作(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不参加评选),以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为单位(兼有研究生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职务的学生干部回到原班级、党、团支部进行评选),先由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