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07/9/27 15: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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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素质的发展和提高,营造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和等级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的学生,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为依据,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级,其金额是:
学生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经费保障
学院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学生评奖评优的表彰与奖励。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者在参评学期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爱省、爱校,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所在寝室为达标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