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学生操行分评定办法(试行)
学生操行表现是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和严谨作风,使学生成为合格的人才,学校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对学生个人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学生的毕业、就业推荐、评优创先、推荐入团入党以及享受各种奖(助)学金等挂勾,对“操行分”不及格且经多次教育不改进的学生,将视情况及时通知家长配合教育,并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思想品德
1、加分标准
(1)模范遵纪守法,从无违纪现象的加3分;
(2)拾金不昧者加1-2分;
(3)向贫困地区、贫困学生捐书捐钱者加1-3分;
(4)坚持帮助孤寡老人者加2-3分;
(5)受学校通报表扬者加4分;
(6)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3分;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的加1分。
2、减分标准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每次扣5分;
(2)升旗仪式缺勤每次扣2分,迟到扣1分;
(3)不参加班会课、团会课或学校组织的会议每次扣2分,迟到或不认真扣1分。
二、智育素质
1、加分标准
(1)期末无补考加2分;期末平均成绩80分以上加3分,90分以上加5分;
(2)在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分别加5、4、3分;
(3)通过高校英语三级者加2分(英语专业者加1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者加4分(英语专业者加2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加6分(英语专业者加4分);计算机等级过二级者加2分;通过机械工程师证,会计证……等专业考试证者加4分;
(4)活动(比赛)选手加分细则:
全国竞赛活动:一等奖加10分:
二等奖加8分;
三等奖加6分;
优秀奖、优胜奖分别加4分;
积极参加但未获奖者加2分。
省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加8分:
二等奖加6分;
三等奖加4分;
优秀奖、优胜奖分别加3分;
积极参加但未获奖者加2分。
市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加7分;
二等奖加5分;
三等奖加4分;
积极参加但未获奖者加2分。
校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加5分;
二等奖加4分;
三等奖加3分;
积极参加但未获奖者加1分。
院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加2.5分;
二等奖加2分;
三等奖加1.5分;
优秀奖者加1分;
积极参加但未获奖者加0.5分。
2、减分标准
(1)无故不按时交作业者一次扣1分;
(2)在自习室大声叫喊打闹者每次扣1分;
(3)无故旷课一节或晚点名未到一次,扣1分;
(4)期末成绩不及格每门扣1分;
(5)考试作弊每次扣5分。
三、能力素质
1、加分标准
(1)担任校团委第一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加5-6分;担任校团委第二副书记、校学生会副主席加4-5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加3-4分,部门副部长加2-3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干事加1-2分;
(2)担任院团委第一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加4-5分;担任院团委第二副书记、院学生会副主席加3-4分;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加2-3分,部门副部长加1-2分;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干事加0-1分;
(3)在学校其他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比照校团委、学生会相对应职务低一级别加分。
(4)担任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书加3-4分,其他班干部或寝室长加1-3分;
(5)担任校、院级活动主持人,校、院级活动礼仪加1-2分;
(6)以上项目不累计加分。
2、减分标准
(1)辞去职务按加分标准相应分值扣分;
(2)因违规违纪被免除职务按加分标准分值2倍扣分。
四、纪律卫生
1、加分标准
(1)每星期早操全勤者加1分;
(2)每星期无旷课记录者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