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学生操行分评定办法(试行)
学生操行表现是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和严谨作风,使学生成为合格的人才,学校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对学生个人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学生的毕业、就业推荐、评优创先、推荐入团入党以及享受各种奖(助)学金等挂勾,对“操行分”不及格且经多次教育不改进的学生,将视情况及时通知家长配合教育,并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思想品德
1、加分标准
(1)模范遵纪守法,从无违纪现象的加3分;
(2)拾金不昧者加1-2分;
(3)向贫困地区、贫困学生捐书捐钱者加1-3分;
(4)坚持帮助孤寡老人者加2-3分;
(5)受学校通报表扬者加4分;
(6)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3分;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的加1分。
2、减分标准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每次扣5分;
(2)升旗仪式缺勤每次扣2分,迟到扣1分;
(3)不参加班会课、团会课或学校组织的会议每次扣2分,迟到或不认真扣1分。
二、智育素质
1、加分标准
(1)期末无补考加2分;期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