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红旗岭农场建设局街道办 姓名
住所 红旗岭农场场部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主要负责人) 李中秋
劳资联系人 李中秋 住址 场部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联系电话 5560408 户籍地址 红旗岭农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以下空白处粘贴本人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HYPERLINK "http://www.ldht.org" \t "_blank"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环卫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为
第四条 乙方工作目标 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垃圾清运和杂草管理,沟渠疏通等,另外完成该责任区的卫生管理费收缴8380元。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第六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每年向乙方支付工资 元。按日薪月累考勤制发放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用人单位(甲方)给付的劳动薪酬含“五金”即含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公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乙方要主动到社会保险部门交纳“五金”。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省及农垦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
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 HYPERLINK "http://www.ldht.org/" HYPERLINK "http://www.ldht.org" 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HYPERLINK "http://www.ldht.org/" \t "_blank" HYPERLINK "http://www.ldht.org" \t "_blank" 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及农垦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 HYPERLINK "http://www.ldht.org/" HYPERLINK "http://www.ldht.org" 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服从用人单位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