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
某市卷烟三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 年 8 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 30 吨, 支付收购价款 40 万元, 并按 10%6实际支付了价外补贴-
取得收购全证。另支付运输费用 3 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
将全部的烟叶委托某县燃丝厂加工成烟丝, 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骨支付加
工费8 万元、增值税 1.36 万元,尚未支付,烟丝已经验收入库。
《2》 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 20 吨,每吨不全税单价 2 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骨淄款 40 万元、增值税 6.8 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喜项未支付:
《3) 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 15 吨,生产乙种卷烟 2000 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
卖商 18 箱,取得不售税销售客 36 万元;
《4) 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到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 30 万元,增值税 5.1 万元,
款项已付;
《5》 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管理不善发生损失 3 万元,等待处理;
《6)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 10%,用于生产甲种卷烟。当月销售四种卷姻 10 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