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奖惩办法
为积极响应市、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的号召,结合区开展“两项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街道环境卫生整治的力度,为建造文明、整洁、美好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庄建设生态化为主题,深入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断层,为实现罗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建立稳定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彻底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确保辖区“路净、境洁、地绿、水清”,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意识,把街道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经济繁荣、文明祥和、达到“国家文明城市”标准的美好家园,树立罗庄新形象。
二、考核对象
辖区内27个社区
三、考核内容
1、按罗办发[20xx]3号文规定,设置专业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建有规范的工作台帐资料,并按要求及时考核;根据作业量需要,按要求在指定位置设置专用垃圾箱;专职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积极配合缴纳垃圾处理费和卫生管理费。 2、晨间清扫工作在早8:00前完成,社区主干道路及硬化道路做到“三无”、“二净”,其它道路(区域)达到“二无”,即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动态保洁时间(早9:00-晚5:00)内保洁责任区域无垃圾废弃物,垃圾箱外无外倒垃圾,并保持地面整洁,道路无明显积水(雨水除外)、积泥。
四、考核方法及奖惩措施
1、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街道办事处拿出20万元进行奖励。 2、街道环卫所按照《罗庄街道社区环卫保洁作业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详见附表)
3、采取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巡查、暗访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定期检查时间为每月20日—25日。
4、设立卫生工作先进排行榜,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对每季度排名前十位的社区分别给予2018—2018元奖励。
5、对街道办事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好的社区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6、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