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奖惩办法
为积极响应市、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的号召,结合区开展“两项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街道环境卫生整治的力度,为建造文明、整洁、美好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庄建设生态化为主题,深入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断层,为实现罗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建立稳定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彻底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确保辖区“路净、境洁、地绿、水清”,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意识,把街道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经济繁荣、文明祥和、达到“国家文明城市”标准的美好家园,树立罗庄新形象。
二、考核对象
辖区内27个社区
三、考核内容
1、按罗办发[20xx]3号文规定,设置专业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建有规范的工作台帐资料,并按要求及时考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