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坛、花境技术规程
MAINTENANCE CODE FOR FLOWER BEDS AND BORDERS
DDJ08—66—97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l 总 则
1.0.1 为提高上海地区绿地花坛、花境的质量,规范花坛、花境的设计、材料、施工、养护等技术,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规定了花坛、花境的绿化技术要求,不包括土建技术规程。
1.0.3 本规程适应本市各类绿地中的花坛、花境。特殊要求花坛、花境也可参照执行。
1.0.4 花坛、花境的设计、材料、施工和养护管理,除符合本规程外,还需遵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市的有关标准和条例。
2 一般规定
2.1 花 坛
2.1.1 花坛指绿地中应用花卉布置精细、美观的一种形式,用来点缀庭园。
2.1.2 花坛植物材料宜采用一、二年生花卉、部分球根花卉和其它温室育苗的草本花卉类。
2.1.3 花坛布置应选用花期、花色、株型、株高整齐一致的花卉,配置协调。
2.1.4 花坛应具有规则的,群体的,讲究图案(色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