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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