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长春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开始办理2013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校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及时通知学生,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认定范围
我校师范专业在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公费师范生和非公费师范生。
二、认定级别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资格
预计2013年9月5日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获得“教师职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学分,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成绩。报语文学科的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我校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由各学院负责资格审核,教务处负责复查及网上认定。
四、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14日,逾期不能补报。
2、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