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2

中考 北京中考加分政策

200阅读 | 9收藏 | 2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2
中考 北京中考加分政策第1页
中考 北京中考加分政策第2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Pdf
right
1/2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毒瘾上瘾 上传于:2024-07-18
2013北京中考加分政策 2013年的中考加分政策与2012年基本相同,分为加20分、加10分、每科加1分、优先录取等。 其中,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可以加10分录取的考生有两类,分别是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和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在录取时享受中考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的学生包括五类,分别为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 2012北京中考加分政策 (1)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每科加1分给予鼓励。考生所在学校持市教委有关处室批准盖章的《北京市初中三好学生登记表》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2)获得《201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中规定名次的考生在录取时,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每科加1分给予鼓励。考生所在学校持填写好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加分资格认定表》,并携带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奖状)或集体项目获奖的全体成员名单(复印件)到区县中招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3)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每科加1分给予照顾。考生填写由本校发放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后,分别到以下部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到区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台湾省籍考生由其父母(监护人)单位开具身份证明,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由所在学校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4)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落实照顾加分政策。以上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资格审核办法:   ①现役军人及其子女资格审核分级进行,由军人所在师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所属军区级单位干部部工资福利处复审;公安现役部队(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军人及其子女资格审核分级进行,由军人所在各局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复审。初审前,申请人要到初审部门领取《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军人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并认真填写表中的项目。   ②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资格审核分级进行,在京中央政法机关工作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级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所属中央政法机关人事部门复审;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级政法单位政治部初审,合格后报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复审。属于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本系统公安局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复审。初审前,申请人要到初审部门领取《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并认真填写表中的项目。   ③由地方政府批准的烈士子女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④优抚关系在地方的残疾军人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后,由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北京市民政局复审。   (5)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考生需持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到区县中招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6)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按中考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申请人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见义勇为荣誉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由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复审。凡属上述加分的学生,只能享受一种加分待遇。现役军人子女和驻外使领馆随任子女如已享受加分待遇,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的照顾。回户籍报考的考生,其加分资格认定和审核工作由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负责。  201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   一、文艺、科技推荐项目   (一)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之间举办的下列竞赛活动为文艺、科技特长生推荐项目。   1、北京市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器乐(民乐、管乐、管弦乐、行进打击乐、特色乐团)、舞蹈集体项目展演。   2、北京市第十五届学生艺术节合唱、戏剧(含:京剧、校园剧、儿童歌舞剧)、行进管乐集体项目展演。   3、第五届北京学生校外艺术节(含:舞蹈、器乐、合唱、京剧)集体项目展演。   4、第32届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论文、发明)。   5、2011年北京市中小学生智能控制(单片机)竞赛中的“现场编程”、“智能车接力”、“作品竞赛”。   6、2011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天文观测竞赛中的“天文摄影评比”、“天文观测论文评比”。   7、第十二届北京市中小学生金鹏科技论坛活动。   (二)在上述项目中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