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华峰厨业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
地址《住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员工姓名 〔乙方) :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
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上。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 乙方工作地点是:
三、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
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元 / 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货币支付。
(三) 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 及工作岗
位的调整情况, 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 甲方每月 10 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
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
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
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
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
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
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符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
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