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管理员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
鉴 于:
1、乙方为甲方员工,双方已订立劳动合同;
2、乙方因履行学校网站管理职责将知悉甲方秘密信息。
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条款和甲方有关保密制度,并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过甲方办公网络流转的所有单位的所有文件、单据、票据及数据信息、领导签批意见等,严禁向学校内无关人员和学校外部人员泄露。
2、办公网络服务器存放的涉及学校经营管理、发展规划的数据和文件、记录等,即使未确定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在未传达或正式发布前,都属于保密范围。
3、在办公网络登记的甲方所属各单位人员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禁止私自向学校以外人员泄露。
4、与乙方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学校文件或数据。
5、学校及各所属单位指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除了履行职务需要之外,乙方承诺,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以泄露、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不得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信息。如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决不私自复制、传播、泄露。
五、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六、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道秘密信息起,到该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