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发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 微商户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 两省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防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
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 当地网络条件具备、 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