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以温州高利贷危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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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潜在的信用风险和不稳定风险。不规范的民间借贷,风险很大,一旦出现行业性和信用风险,借贷资金的安全性就受到很大的威胁,扰乱了金融秩序,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社会风险。民间集资行为带来的社会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投资为名行诈骗之实的群体性敛财活动,一种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但因投资失误或市场环境不利最终导致集资款难以按期偿还的正当集资活动。
(三)道德风险。由于民间借贷中资金所有者无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以及信息的不对称,高利率容易引发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四)民间金融潜藏了次贷危机的风险。
(一)在民间金融中,一旦融资方违约,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初目的已无法实现,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降低了交易的效率。
(二)民间金融市场上,以投资为名行诈骗之实的群体性敛财活动,往往以虚假承诺高利回报为诱饵、编造暴利经营项目、蒙蔽参与人员,设计行业领域多、受骗人员广,资金来源复杂,易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大量的资金脱离了政府的监管范围,严重扰乱了市场,使政府的宏观调控得不到落实。
二、民间金融风险成因分析
民间金融风险潜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高,吸引大量资金盲目进入,是造成民间金融风险的直接原因。利率高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中国实行金融抑制,利率尚未市场化,加上现在信贷从紧政策,这就使中小企业遭遇融资困难,迫使其转向民间金融市场,而民间资金处于资金供不应求的状态,根据供求关系,利率高于资本市场出清时的利率。
(二)金融体制的不完善、金融监管的缺乏也是造成潜在风险的重要因素。民间金融是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的市场,目前也没有相关法律文件对民间金融监管予以规范,一些恶意的投机者利用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为诱饵非法集资,增加了民间金融的风险。
(三)民间金融市场存在普遍信用意识不高的问题。在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西方多以利益为中心,而东方经济发展多以情感为中心。在温州民间借贷中,有的资金供给者通过向亲朋借入资金,然后再高息贷放给金融中介或融资企业,而亲戚朋友大多因为情感维系,不会对其进行太多的经济还款能力的评价,即信用意识不强。
(四)民间金融机构的混乱。在此次高利贷危机中,一些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甚至小额贷款公司等成为地下钱庄。起初,担保公司的审批文件是很难批下来的,随着民间借贷的需求,政府调整放宽管理政策,多数担保公司见机放起了高利贷。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之下,短短几年间温州就涌现出大量的担保机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防范民间金融风险,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国家要创新金融体制,将民间金融风险纳入监管的范围之内。民间金融机构要提高自己的金融服务创新能力。借贷主体应当提高信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