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业迅速发展起来,它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同时也具有高风险。因此,房地产金融作为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有效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能有效加快房地产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 金融风险 成因 防范
房地产金融风险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给房地产提供资金的融通、筹集和清算等服务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金融机构的收益受到威胁,甚至有可能产生经济损失。本文将对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分析与阐述,以有效控制并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
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1.1市场风险
一方面,外资融入到中国房地产市场中,一旦这笔资金撤出,就会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风险。因此外地的主要目的是短期持有,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问题,而外资认为人民币的升值空间越来越有限,就会产生集体兑换人民币、撤出中国市场的情况,而最终只有我国商业银行来承担这笔风险。而中国目前虽然并没有对外资全面开放,但是已出现世界投资的“漩涡”,存在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国内房地产目前的契税收入增加缓慢、房价升涨过快、房屋空置率升高等正常现象,导致房价持续背离长期的均衡价格,呈现了房地产业的泡沫经济现象。再加上开发商大面积的囤积土地、商品房空置率增高等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及潜在社会风险,正一步步威胁房地产金融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大对房地产金融的重视,否则一旦泡沫破灭,银行的贷款将难以收回,必然造成经济损失。
1.2土地储备风险
目前,政府已将土地高度垄断,各级人民政府将拍卖土地所获利益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在转让土地过程中,国家过于考虑土地收益,提高土地溢价,以此带来了房地产价格的飞速上涨。而购置土地需要大量的融资,这笔资金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最终还款则主要是依赖土地出让金。另外,在土地开发及收购过程中,政府常赋予自己的意图与行为,这也造成土地的购置与开发活动很容易从商业银行获得巨额贷款,政府行为的介入性,就造成了资金流向与资金使用率出现偏差。这些都给土地储备、购置等带来隐含风险。
1.3商业银行自身风险
一是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业的信息、价格等掌握不及时、不全面,盲目追求眼前效益,而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变化等缺乏敏锐的观察力,因此对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判断能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及对风险的防控;二是房地产业开发商的高负债经营状况蕴含财务风险,有些房地产企业回避自身的资金比例管理,加大了银行对信贷活动的操作难度。以目前情况来看,房地产企业主要通过虚增资本公积金、利用银行多头授信套取信用、分拆项目等形式获得高额贷款,而商业银行内部则出现收取手续费、保证金等违规操作;三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完善,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体制,对风险的识别、监控及处置等机制不健全,尤其在个人住房贷款中,由于对个人诚信模糊判断,缺乏对借款人资信的科学调查,因此很多银行在考虑贷款风险时仅考虑到抵押物或首付款,却忽视了个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等,缺乏风险预警。
1.4个人贷款风险
虽然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记录较少,但是在房地产呈现泡沫经济的局面下,个人住房贷款也隐藏了诸多风险。首先,个人房贷风险的暴露期一般是三至五年,而我国的个人房贷业务在近年来的发展迅速,很多问题并没有体现出来;其次,银行用来支持个人住房贷款的资金大多来自储蓄存款,而当前“短存长贷”的形式,出现了资源不匹配现象,给银行的流动资金带来隐患;再次,由于一些地区的贷款炒房现象对银行贷款安全造成威胁,一旦楼市出现拐点或者其他因素影响而造成投机失败,银行就将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与回收贷款风险。
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成因分析
2.1金融机构风险意识淡薄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房地产业融资监管手段与措施,再加上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内控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问题,受到房地产市场良好形势的迷惑,只顾眼前利益,而忽略了长期经济活动的风险及利益关系,造成盲目扩张房地产信贷的不良规模。
2.2缺乏合理的融资机构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利益的诱惑下,很多企业加入房地产市场,但是真正符合上市融资标准的企业数量甚少,多数企业的融资渠道还是银行贷款,我国房地产企业中约50%依赖于银行贷款,甚至更高。因此,商业银行直接或者间接成熟了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多重风险,一旦房地产市场产生金融风险,就会给银行带来逾期贷款或者呆滞资金的危机。
2.3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落实不到位
有些地方政府的管理行为不规范,为了“形象工程”或者解决财政困难,盲目发展房地产业,造成哄抬土地价格、造房成本增加,而最终开发商将高额成本转向消费者,虚增房价,造成房产泡沫。在房地产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宏观调控政策没有落实到位,造成金融机构受到房地产业的牵连,深受风险的危害。
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对策探讨
3.1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
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加强调控手段、提高调控能力,以此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防止经济泡沫的产生、造成大起大落现象。首先,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立,并树立房地产市场的风险预警体系,通过科学、全面、及时的对房地产发展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公布等,政府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运作情况,以实际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与指导,并完善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运作情况的预警,并促进理性的房地产投资与消费。其次,政府应制定严密、合理的房地产税制,提高土地持有者对土地的使用效率,防止过度的土地投机,如对闲置空地征税,以鼓励积极的土地投资开发,刺激土地科学供给。
3.2拓宽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
房地产业具有开发周期长、资金密度高、风险大的投资特点,其投资手段的优劣对融资成本产生直接影响。因此,进一步拓宽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加强融资机制的培育是当前发展房地产融资,解决房地产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局面的重要形式,并能以此充分化解风险。这就需要房地产业突破金融市场的垄断形式,强调金融的创新,并发挥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分散风险。其中房地产金融产品证券化是一个全新的融资渠道,通过贷款证券化的形式,能够将原本银行单独承担的风险通过资本市场分散给投资者,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解决了住房贷款及银行资金流动缓慢的问题。利于银行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改善原本资产负债的劣势结构,通过融资证券化,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