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厂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三)上班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8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进行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