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防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每位员工都对安全防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公司设保安部,负责公司安全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成立安全保卫工作督查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五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
第七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部门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6、宿舍与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八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活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九条、落实防盗措施
1、仓库、办公大楼应设有门卫;
2、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