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道 小区 栋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用于居住。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4、乙方所租房屋为合法居住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大写 ),按季度结算,第一期租金共计 元( 大写 ),应于 年 月 日前结清,以后各周期租金应提前于本周期 天支付,先付后住,如未付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
保证金
为确保房屋及其设施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间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保证金为 元( 大写 ),
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