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目 录
1、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2、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3、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4、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进货查验)
5、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6、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7、农药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制度
8、农药经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9、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台账记录)
10、应急处置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二、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药要无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三、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四、随时检查农药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药及时酌情处理。
五、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六、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二、定期检查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确保农药与其他 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定期检查配备的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三、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上级农业部门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发生农药中毒事故,第一时间向农来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治。
五、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环境保护部门,配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六、发生储粮药剂使用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粮食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七、发生农作物药害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一、农药要专库存储,不得与食品、生活用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二、农药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保管人员要配备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存储的农药产品定期检查、做到账实相符,及时上报和处理包装破损农药,及时清点上报过期农药、准过期农药。
四、仓库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通风设施、防火防盗保安全。
五、农药库房要配置明示牌,严防非专业经营人员进入库房。
六、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做到方便盘点,方便存取。
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
一、加强农药的进货、入库、保管、销售等环节进行系统管理,严格查验购进农药的质量以及供货商的身份证明,确保销售的农药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拒绝不符合法定标识的农药进货销售。
二、采购农药认真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得取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三、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采购台账应当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至少二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五、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农药,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农药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
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要主动告知农药使用者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二、农药经营单位要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农药经营单位要回收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废弃的农药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五、定期对过期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乾地回收处理。
六、制作保存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记录。
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
——岗位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进入农药仓库要先开门窗通风,再进行库房作业。
二、农药库心内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作业完毕及时清洗干净。
三、搬运农药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如有泄露污染,及时清理,发现中毒症状及 时离场就医。
四、管理人员、经营人员销售、搬运、推放农药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五、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销售,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六、销售农药要认真查看农药标签,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农药按照分类摆放规范,进货、销售要及时登记台账。
农药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制度
一、农药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上的使用量、农度、使用次数及安全间隔期等项目用药,标签上没有注明的由经营人员指导使用。
二、药品配制流程:仔细阅读农药标签说明,按标签上的说明配制农药,先在喷雾器中加入1/3清水,然后加入最取的农药(农药混用要经农药经营人员同意)混匀,然后加入清水至刻度线,搅拌均匀,按正确的方法施用。
三、要在喷雾前严格检查喷雾器的各项功能,特别是药桶有无漏药,还有开前、喷头、接头等是否漏药,有漏药时请立即检修,以免工作人员中毒。每次施药都必须重新清洗喷雾器,以免造成药害事故发生。施药时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口罩,雨靴等,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
四、按照病虫害的生长发育和侵害规律,喷施农药的时间一般为上午九点左右,下午3点—4点左右,阴天可全天候喷药,在太热与太阳直射下可上午提前,下午退后。大风和高温及下雨天不要施用,在施药中途下雨应补施农药。
五、施药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和眼睛等,喷完农药后要先用肥皂(不要用洗衣粉)认真洗手,洗脸和嗽口,并脱掉及服、帽子等,有条件立即洗澡,换上新的衣服。
六、农药经营人员必须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七、施药后将施药器械清洗干净,将农药包装物废弃药液按正确的方法处理。、
八、定期组织种粮大户,科技示范带头人等学习培训,在农作物施药的关键时期有针对性的组织农民培训农药使用方式方法。
农药经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二、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守法经营。
三、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五、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记录人等重要信息。
七、认真做好进销台账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
——台账记录
一、为了保证经营的农药产品可追溯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